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财产纠纷案

广东-广州 10-25 08:58  悬赏 20  发布者:genecz…… 给我留言  回答:(2)
侄女去年11月经人介绍与男方相识,见面相识不到三个月,在男方的一再催促下于今年2月9日结婚,婚后男方提出两人去广州打工,侄女不赞同,希望他不出去,就在家里做事,男方坚持自己意见,后经协商,同年3月男方去广州,侄女到武汉打工。其间电话中双方常有争吵,今年9月男方母亲生日,双方约定回到男方家中(即新婚住所),为母过生日(侄女父亲也在场),其间男方一直系亲属对侄女说:“娶你回来是传种接代的..........”,并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双方及父母不欢而散,事后侄女也因男方婚后表现出的个人素质低下,遂向男方流露了离婚的想法,之后双方基本未曾见面。今年国庆节后,男方突然带来亲属数人,闯入侄女父母在潜江的住所(当时侄女也在)称要与侄女离婚,并提出了条件:2万元的结婚彩礼、婚前送给侄女的首饰(约1万多元)退回男方后就办离婚,当时侄女没同意,男方就称:你今天不给,我就不走了,并对侄女及其亲属进行恶意谩骂,闹了一整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并找来了荆州电视台记者,其母还冲上二楼对侄女家人进行辱骂,双方亲属又发生争吵,随后男方母亲在侄女父母住所周围的邻居中散布侄女不能生育及一些攻击性言论,并威胁称要拿回彩礼与送出的首饰,否则誓不罢休。
   荆州电视台保留了对男方有利的采访,删除了女方对其不利的陈述,并于今年10月21日,在荆州电视台及荆州新闻网的有么子说么子栏目中以“怀伢起矛盾,新婚不久就要离”播出。
   我们作为女方的亲属认为:男方来女方吵闹、恶意攻击对侄女及亲属构成名誉侵害,严重影响我们家人的生活秩序,想尽快解决此事,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都表示离婚,但是协议离婚是不太可能,因为在2万元彩礼与婚前首饰处理上是双方纠纷的焦点:男方声称要全部由侄女退回;侄女称:2万元彩礼已全部用于购买嫁妆,并且自己也出了5000元,总计25000元所购嫁妆全在男方家中,退赔彩礼不合理,首饰在现在如此情形下暂不退还。
  就此事如果我们要诉诸法律的话,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咨询:
男方带人对我们恶意谩骂、其母亲在侄女父母住所周围,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形下散布侄女无生育的言论,是否已构成了名誉侵害?
侄女在其母生日后就一直单方面分居,是否未尽到夫妻义务或存在法定过错?
用彩礼所购嫁妆是否属双方婚后共同财产?
双方对离婚无异议,只在彩礼与首饰上有争议,如果侄女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将彩礼购得的嫁妆与首饰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否合理?如果要举证的话,侄女要出示哪些证据?
电视台删除不利男方的女方陈述,电视台是否有法定过错?
就本案以上所属基本属实,法院判离后您个人认为双方的财产将如何处置?您对法院判决给我们预测一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5 10:24
问题很多,但实际就是一个,离婚及离婚程序中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0-10-25 10:41
1、构成名誉侵权。
2、彩礼如果是女方婚前父母给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财产一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
其它疑问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梅州
广东广州
黑龙江黑河
江苏南京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梅州
人气:12866
广东 广州
人气:31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32
江苏 南京
人气:149862
广东 广州
人气:11823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1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