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宇  周振文团队  李晓航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需要补差额吗?还要再罚吗?

河北-廊坊 04-06 17:32  悬赏 0  发布者:xueqio……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
本来我们夫妻是宁波户口,所在街道不同。我老婆怀孕五个月时,我们的户口都迁到了江西。因为宁波有人照顾,生孩子是在宁波生的,因为孕检要暂住证,就在我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了暂住证。生孩子时身份证还没有换好,身份证显示的地址还是我老婆原户口所在地。生完孩子后已经在江西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上了户口。我老婆原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要求我向本地缴纳社会抚养费,说让江西撤销罚款,或者要求补交两地罚款的差额部分,这样合法吗?我还要罚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6 17:43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茂名
福建莆田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429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3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