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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要回

北京-海淀区 10-25 10:19  悬赏 10  发布者:znn312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0年左右父母离异,我跟父亲在一个户口,我父亲把房子卖给了别地的拆迁户,由于农民宅基地不能买卖,所以当时合同上写的是长期租赁,然后合同和地契都给了人家…现在父亲去世,我想以无处可住为由申请合同无效,可是我手里什么资料都没有,怎么办?胜诉的可能性大么?是不是需要给买家做一些补偿?
请帮忙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
我说的地契就是建房许可证,证明宅基地所属的只有那么一个文件,在人家手里
我是不是可以让村委会开个证明?或者去镇里的资料库调档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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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5 10:47
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建房许可证?如果有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0-10-25 11:16
建议找律师处理,你手里有合同吗,你这个问题不是很困难。
回复时间: 2010-10-25 11:20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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