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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产开发公司收取燃气安装接口费、暖气开口安装费等对吗?

河北-廊坊 04-09 16:53  悬赏 0  发布者:sunny2……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2013年8月2日购买的房子,签订的不是购房合同,而是一份“员工共同建设协议”,其中楼房价格****元/平方米。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交房,结果现在2014年3月28日才交房,现在到了交房子钥匙的时候了,又要收取下述费用:
1、燃气安装接口及建站费 2900元/户
2、太阳能安装费2500元/户
3、暖气开口安转费35元/平米*89.9平方=3146.5元
4、卡式水表、电表差价:260元/户
5、有线电视安装费250元/户
6、办理房产证费用均价(多退少补)150元/平米*89.9=13485元
7、装修押金1000元/户
8、水费、电费预存卡400元/户
9、垃圾清运费3元/平米*89.9=269.7元
上述9项共计24211.2元
请问:上述9项收取合法合规吗?这不是配套费吗?配套费不是已经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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