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股份转让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刘平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外企收购境内公司股份

广东-深圳 04-11 13:23  悬赏 5  发布者:wubing…… 给我留言  回答:(9)
现在一家香港的公司想收购境内一家公司的股份,境内公司现在有3个自然人为股东,我们想在境内这家公司的股东上出现原始的3个自然人和香港这家公司,一共4个股东。可是中介公司说这样不行,需要另外再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或者香港那家公司以个人名义入股。简单说就是,一家国内的公司不能有国内的自然人和国外的公司作为股东构成。。想请问,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有没有其他途径或者方法达到我们的目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1 13:26
没有这样的规定的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11 13:49
建议请专业的人员协助办理收购。
回复时间: 2014-04-11 14:58
没有错,外籍自然人是无法跟国内自然作为股东的。只能是法人。
回复时间: 2014-04-11 15:00
你好,外资股权并购,不需要另外再成立一家公司为境内自然人股东持股。可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11 15:09
《外资企业法》第一条规定:“ 。。。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或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办理收购相关事宜。
我的补充: 2014-04-11 15:32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回复时间: 2014-04-11 16:05
正常来讲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中介为什么要这么说?您问问他有什么原因?
必要时可直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11 17:07
外资股权并购,不需要另外再成立一家公司为境内自然人股东持股
回复时间: 2014-04-13 09:56
如果你们三个内地人与一个香港的公司 四个股东搞的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 如果香港公司独资叫外商独资企业
回复时间: 2014-04-14 09:17
条条大路通罗马,若保持合作,是有多条路径可以选择。外企收购不是不可以,而是会使得被收购公司的性质转变为合资公司,需要做审批而已。中介公司只是怕麻烦或者对法律问题上不清楚而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3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