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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老化渗水,已过保修期,没有维修基金,维修费用可否上下楼共同分担?

广东 04-11 13:30  悬赏 0  发布者:ZZJJBB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一套14年的房子,已过保修,没有维修基金。现在楼下反映卫生间渗水,维修费用三千多元,楼下要求我完全承担费用。我认为我一直正常使用,从十年前装修到现在没有再动过楼面,漏水属于房屋自然老化,我没有过错。而且楼面是共用楼面,在双方都无过错时,相邻的楼下也有义务承担一半。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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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1 13:34
这是可以由全体业户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4-04-11 15:07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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