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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深圳1家公司上班,是做运筹物流工作,现因公司搬迁

广东-深圳 04-12 09:1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你好:我在深圳1家公司上班,是做运筹物流工作,现因公司搬迁,我们部门的人就剩下两人,我们1直做着自己的岗位工作,就在前几天,老大说把我们所管的工作岗位给了另外1个部门,他说人要跟着事情走,不去不行。
工作地点不变,部门变了, 部门调动后,薪资单,由:华南运筹部(英泰)变更为:APS0件企划(英泰)
 劳动合同上有说(调整工作内容或不同事业处单位,甲乙双方协商办理)我本人没有同意,人事部就强行调动了我的人事资料。
另:现在的公司法人代表已经离开很久了,(本公司为:富弘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在深圳龙华,现在本公司人事部都在另1个公司,名称为(富顶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在深圳观澜。
就是说,那个公司人事部负责两个公司,我们这边的工资发放跟人员调动。
像这种人员部门调动,合法吗?可以劳动仲裁吗?请帮忙参考1下,谢谢……感激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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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2 09:18
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4-04-12 09:25
搜集证据,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4-12 09:25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4-12 09:40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12 10:04
可以去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4-12 23:47
你这个问题之前对你做过详细回答。
回复时间: 2014-04-13 07:41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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