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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问题

吉林-延边 04-12 16:30  悬赏 0  发布者:qwqqwq……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12年被高铁拆迁,并且鉴定了回迁合同,70平方(其中15平方仓房)换70平方门市,双方同意互相不结算差价。但是市征收局出的合同上却写明要结算差价,房屋面积只写55平方米,剩余15 平方作为廉租房给我们,我们没有签字。现在事情已经拖了两年,征收局也不给明确的答复,现在马上就要办理房产证了,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房产证?应该找谁理论?我们这里的所有律师事务所都不敢管拆迁的纠纷,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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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2 16:35
这是要按照当地标准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4-04-13 13:14
你好,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屋的具体状况。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12 16:32
你好,可以起诉拆迁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4-12 16:4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4-13 07:31
回迁合同双方签了就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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