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申维丰  李仁红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纠纷咨询

山东-潍坊 10-27 08:28  悬赏 15  发布者:gkC1716 回答:(1)
您好;    07年我用同村他人房屋搞养殖(养猪,规模很小,存栏30-40头。),后因村里将该处一片土地(含我用的他人房产)租赁(或者是卖)于一外村人办企业,当时村委为安置我的养猪场,让我到村里的一块闲置集体土地上重建养殖场,未办理任何书面手续。(该集体土地约3亩,建猪场只允许我用了该地的一角,约半亩地)。    现村里又将该处租赁或者卖于他人使用,但是对我没有做任何安置,却让我搬走。我提出要租赁该处土地,村里又不租给我。    请问律师;我怎么样才能保住我现在的猪场,或者让村委该我重新批地建猪场啊。另外村里这样做是否合法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7 09:43
若仅为借用集体土地的,村委可以解除借用关系。但需要补偿对方的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9780
山东 东营
人气:26726
浙江 杭州
人气:4437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