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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希望

北京-朝阳区 04-13 20:14  悬赏 0  发布者:又要注册好麻……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去法院就双方约定有条件无偿转让房屋一事立案,因为是公产房法院不受理,但法院留了一句话,“你去房管站开个推荐信,拿来让我看看,如果房管站的推荐信写得清楚明白,我就给你立案”。所以,请问各位,你们认为房管站应怎么写才符合法院接受的要求?(比如,房管站写: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裁决,我们等候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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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3 20:20
还得咨询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4-13 20:39
建议先咨询法院的
回复时间: 2014-04-13 20:49
你好
:可以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4-04-13 20:53
建议咨询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4-13 22:46
你好,咨询一下起诉的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4-14 07:53
咨询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4-14 10:23
你好,请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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