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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权转移价格为1元,可否?

河南-新乡 04-14 08:55  悬赏 25  发布者:xuenia……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公司为国家控股企业的子公司,现母公司要求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移给母公司,我公司遂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变更价格为一元,但工商局以一元价格不合理为由拒绝,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以1元进行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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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7 14:36
这是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4-14 08:57
不能,应该以合理价格处理,一元明显低于合理价格
回复时间: 2014-04-14 09:05
应该是可以的,赠与也是可以的;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国有股权公开出让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4-14 09:06
你好,国有资产不能太低了,不能低于明显合理的价格。
回复时间: 2014-04-14 09:24
国有资产不能太低了,不能低于明显合理的价格。
回复时间: 2014-04-14 12:06
不能低于明显合理的价格
回复时间: 2014-04-14 14:25
你好,工商局只具有对法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的义务,如果这些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则依法予以登记;工商局无权、也无力对股权转让价格进行审查、判断。
回复时间: 2014-04-15 16:42
不合理。可以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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