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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建筑工地上  砖头从楼上掉下来砸到人导致死亡

 04-14 22:05  悬赏 0  发布者:q10989……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三明 回答:(1)
一位老太太 在一栋正在建设中的楼房 下面洗衣服  洗衣槽离建筑楼房 只有5-6米距离远.洗衣槽是公司房东建设在那里的。当时有几个 工人在6楼的外架 架子上施工,架子上有几块砖头 ,这时一位工人从架子上路过 ,把砖头扔下去了 ,当时第一块砖头没有砸到下面洗衣服的老奶奶,第二块砖头掉下去刚好砸到老奶奶的头部,老奶奶当场晕倒 流了很多血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现在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正在调查,调查那个扔砖头的工人 是故意扔下去的呢  还是意外 。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1 如果他是故意扔得话 他触犯了哪条法律 ,公司房东 和 公司总包工头  和那个工人 他们三人应该怎么赔偿死者家属  2 如果那个工人不是故意扔得砖头 而是意外  那么他们三方又应该怎么赔偿?   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师的回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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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15日 09时16分
您好!
涉及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无罪的问题。
无论故意过失,公司总包工头都应当对老人进行赔偿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如果属于过失 的话 房东 他们三方提出私下和解的话 那么他们三方应该怎么赔偿呢?

回答:

只要你认为赔偿额合适即可。

追问:

那么根据国家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 一般陪多少呢 都要陪些什么费用。 还有就是那位老人不是工地上的工人 是一位工地工人的家属

回答: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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