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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毁约的问题

 04-17 10:42  悬赏 25  发布者:不能吃苹果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怀化 回答:(1)
我昨天刚签了沅陵县教育局,说好的是去沅陵一中。但是家里觉得那里不好,离家太远了。想毁约,签订合同的时候说违约金是两万元。然后沅陵一中的老师已经同意我解除约定了,如果教育局要求交违约金合理吗?
问题补充:
合同里说没有试用期,老师口头说六月份到学校报到,然后七月底培训,现在还没有开始培训,可以协商不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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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17日 10时53分
违约金是违法的,不需要缴纳,后续为可以继续咨询。
追问:

那请问我在和教育局说的时候我可以直接和对方说他们的这个违约金是违法的吗?

回答:

建议先客气一点,协商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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