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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罪成立吗? 我的合作股东于3月23号以协商方式形成了股份转让决议

广东-东莞 04-18 13:2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敲诈罪成立吗?
我的合作股东于3月23号以协商方式形成了股份转让决议,合作关系结束,劳动关系也结束,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发了1封”我要我的权益“邮件,诉说自己从职20年来的功劳和苦劳,最后以掌握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谓的偷税证据,要我以300万元1手交钱1手交回证据,否则要举报。请问他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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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3 10:57
这是涉嫌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4-04-18 14:01
敲诈勒索
回复时间: 2014-04-18 14:24
这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回复时间: 2014-04-18 19:59
涉嫌诈骗罪。
回复时间: 2014-04-18 22:32
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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