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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可以认为承揽合同

 02-28 10:48  悬赏 25  发布者:hanyon……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湘西 回答:(6)
因同本村自然人(泥水匠,无任何资质)签定了承包合同
  但他自己受了伤(自己过错),要我负责,我不同意,请帮忙参考。内容如下:
  1:合同是否合法;2 没有完成的工程,我要求按合同履行3 我要承担责任吗
  以上请回复,谢谢

                                       承包协议合同
项目:住宅房                      房主:              日期: 
规格:3间3层(除原来的1间2层)7间  平方(  按方收 )
1 民房质量要求以2008年的《民房建筑》要求为基准
2建造费用(包括泥/瓦工的工钱及由承包负责人请的其他人员)由房主一次性向承包方算清核定(根据第5条付款)
3工伤事故由由承包人负责(包括泥/瓦工及由承包负责人请的其他人员)
4 包工不包料,但属民宅,当在不影响房屋质量的情况下节约原材料
5 建造费用将在完工后25-35个自然日内向承包人付清(可根据共同协商分几次付或在建过程中向承包人支付部分工款)
6工工期:经双方协商定于    古历09年2月底    前完成(如因自然天气影响可以延期15天).
7具体完工标准:1外装修(天顶棚,瓦房,墙面,);2室内电路的铺设(处于照明安装,插孔) 可以使用状态.(见附件条件)
8因房主在外工作,工程质量进度由房主委托           负责,期间如有疑议, 承包人可以向房主直接反映.
9建造期间因承包人具有专业知识,在选材方面提出的建议房主的受托人当积极采纳,决定权归房主.
10建筑材料由房主的受托人/承包人完成,商品材料必须有收据或发票(便于核对帐目)
11付款的凭证(收据,发票)必须由受托人/承包人签名确认,否则无效.
12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将根据房主经济状况给于承包人800-1500元经济酬谢.
13其他细节由双方协商签定,并同此《承包协议》共同生效
14此条例为房主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的基本协议.
15以上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任意方不得私自变动,如有需要,需共同商定,并写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意见。
   附件:1正前面装修瓷砖(内白坯墙,包栝搭跳架)
         2 地面砖。
         3 天沟或顶棚(橡胶板)收半方
         4 工价:80/㎡
         5 除以上4条,另有工将按点工计算。
         6 基础及保坎、回填属房主
合同有签名(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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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28日 11时15分
合同约定有效,不应当承担责任。详情可电话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好,我看了各位律师的评论,我想我不该承担责任,但作为同村人,我已给予相当部分的帮助,我的想法:继续履行合同,不承担所谓的责任(按合同及法律办),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28 10:52
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28 10:52
合同是有效的,应定性为承揽合同
回复时间: 2009-02-28 10:56
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28 11:00
   合同有效。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2-28 12:21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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