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朱学田  罗雨晴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对纳丹堡诈欺行为的询问

 02-28 14:08  悬赏 0  发布者:三鹿纳丹堡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7年11月在燕郊纳丹堡买了房子,现在到了交房期限,发现该小区的实际建设与其宣传完全不符,房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而且,还被告知收房面积现在是139(合同上是133)要求补缴6平方的费用。对此,非常愤慨,既没有给我们相应质量的房屋和园林÷小区建设承诺,还想再次多诈骗6平方的费用。(全小区大部分业主被告知补缴面积,很多户都被超过国家规定的3%)。

纳丹堡诈欺的性质令人发指。
就算是现在房价高涨,面对这样没有道德没有质量的开发商,我相信小区业主大部分还是选择退房申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44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2-28 14:44
建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2-28 15:30
协商不成尽快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72
福建 厦门
人气:124714
湖南 长沙
人气:547085
山东 临沂
人气:249865
浙江 杭州
人气:443804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