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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目前我家有两套住宅,两套商场内铺,其中一套住宅是我夫妻名字

北京 04-19 16:23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在北京,目前我家有两套住宅,两套商场内铺,其中一套住宅是我夫妻名字,一套是我妻子个人名字,商场内铺是我妻子个人名字。现在我想把有我名字的那套房产更名到我妻子名下,因我有个人经济纠纷问题,要怎么样做才不会涉及到这些房产?是否可以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证明这些房产是我妻子个人所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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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9 16:28
这是可以办理公证的
回复时间: 2014-04-19 16:29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6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19 16:43
达成协议后联系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4-04-19 16:34
你好,你做了转移对方也可能申请无效啊
回复时间: 2014-04-19 16:55
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19 17:03
你好,可以办理公证的。
回复时间: 2014-04-19 17:05
需要在产生纠纷之前一年内转移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4-19 20:52
可以到公证处做个公证
回复时间: 2014-04-20 01:36
你好,具体到底是不是你妻子的财产,房产证中应当有记载。
如果你现在有债务纠纷,你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可能是违法的,建议先处理纠纷再转移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4-20 08:56
只要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都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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