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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时效
陕西-安康 04-20 20:41 悬赏 20 发布者:GUOSHE…… 给我留言 回答:(7) 企业已宣布破产,2014年3月24日公示了职工安置补偿方案。请问:对此方案不满的职工,现在是否还可以申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起诉,这个时效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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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蒙彦军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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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1 10:13
企业已宣布破产,不能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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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9 07:12
已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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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0 20:29
答:不能。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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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0 20:47
如果已经宣布 破产,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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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0 21:07
你好,根据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60日内,不是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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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0 22:19
企业已宣布破产,不能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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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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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1 10:15
已经宣布 破产,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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