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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拆

山西-大同 04-21 13:50  悬赏 0  发布者:WUJUNL…… 给我留言  回答:(3)
九四年我于我县城关镇某村委交纳宅基地费用四千五百元,零七年从该村委拿到《宅基地使用审批表》,上有村委丶镇政府丶县政府丶县计生委丶县土地局公章及上诉单位负责人的私章,但盖章日期皆为九六年,且无四至,随既该村委当时的书记带人给我指定一处四周无住户的地点作为我的宅基地。因当时该处没有住戶且担心该处在城市规化中是条路,所以设有盖,今年我开始盖,公用事业局于四月十三日给我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二十日该局负责人要我于二十一曰带着相关材料找他,我于二十一日早八时到该局找他,他电话说他在学习,要我等一到二个小时,我在该局等该负责人时接到家人的电话,告诉我施工到一半的建筑已被强拆。我想知道在这次强拆中事业局的行为在主体丶时限丶方式上存在什么过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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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1 13:57
你好,强拆时违法的,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来访详谈,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4-21 14:10
可以起诉主张
回复时间: 2014-04-21 20:29
你好:
    建议和律师面谈,在律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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