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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新建商品房的采暖设备

 04-21 14:24  悬赏 0  发布者:wangli……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商洛 回答:(6)
在2010年8月购买了1套商品房,当时在合同的附加协议上约定了:“采暖设备为采用水源热泵,形式为中央空调,中央空调作为不可分割得到配套设施,初装费在交房时一次性交清”。但实际上开发商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未安装中央空调,并铺设了地敷热管道。请问应如何维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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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21日 14时32分
你好,已回复,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追问:

可我不知道该让开发商承担那些违约责任

追问:

采暖设施是否应该包含在房价中,地敷热管道的安装费我是否要承担

回答:

属于房屋的基础设施,安装费就看你们之间是怎么约定的。
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1 14:27
这是可以诉讼维权的
追问:

我只知道开发商违约了,却说不清要维护那些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4-21 14:57
开发商构成违约,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4-21 15:33
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4-21 16:31
你好,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对方违约
回复时间: 2014-04-21 18:58
不论是哪种供热系统,付费是肯定的。但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热系统,是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也可以只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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