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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肇东地区的房子13年拆迁 于2013年10月搬离原房。 原房靠近繁华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 04-22 20:2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在肇东地区的房子13年拆迁
于2013年10月搬离原房。
原房靠近繁华地区,
因无正房改在较偏远地方(1个开发商)。
原房地区已建差不多,但后改签的地方至今尚未拆完。
而开发商有当初只给了半年租房费。而再去找人就1直在托。
想问1下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3 10:14
您好!
应当给拆迁安置过渡费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4-23 10:05
可以先看一些你们的拆迁协议,可以要求补偿拆迁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5-04 11:43
应当给予适当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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