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多年后男方要求签不再给抚养费

北京 04-23 12:13  悬赏 0  发布者:160921…… 给我留言  回答:(18)
离婚4年多,联系男方要求给孩子改名字,现在名字也改完了,当时在派出所男方拿出一份协议,要求不再给以抚养费及生活费,当时为了给孩子改名字不得不签字。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吗?以什么名义去起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23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26
您好,可以起诉,以孩子名义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23 13:34
可以用孩子名义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23 14:53
您好,
建议搜集证据证明是被迫签订,撤销该协议,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4 21:36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15
可以起诉 要求变更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15
受胁迫签订无效,男方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38
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43
可以起诉的 父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4-23 12:52
可以起诉 要求变更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4-23 13:08
你好,你可以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建议和搜集证据证明当时的协议时在被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以主张无效。
我的补充: 2014-04-23 13:08
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回复时间: 2014-04-23 13:23
可以要求支付扶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4-23 14:29
可以要求支付扶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4-23 15:41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4-04-23 16:08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供证据证明
回复时间: 2014-04-23 16:09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男方支付抚养费,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回复时间: 2014-04-23 16:22
你好,如果你能证明当时是受到胁迫而签定的,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当时的协议无效,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4-04-24 09:56
你好!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