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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04-25 18:18  悬赏 25  发布者:lyanng……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梅州 回答:(5)
我的爷爷留下了三间祖屋价值二十五万,我的爸爸有两个妹妹,现在来争夺家产,我爷爷死时姑姑十四岁,是由我爸爸抚养长大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
问题补充:
她们没有赡养爷爷的话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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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825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25日 19时18分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

最多能分多少

回答:

无法协商,需要起诉,由法院综合认定

追问:

如果她继承权过了法律追溯期,过了三十年的话,遇到征地,她能分吗

回答:

只要未放弃的,就视为接受。
接受了,过了30年仍未分的,也仍是共有人,共有人随时有权分共有财产。物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的。

追问:

那我爸爸是一直居住在哪里的,而且修屋三次都是我们出的钱,她们都没出,而且都不过问

回答:

不影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5 18:19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4-25 18:30
可以要求多分
回复时间: 2014-04-25 18:33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25 19:08
若您爷爷没有遗嘱,他们有权要求分割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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