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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新疆-克拉玛依 04-25 18:18  悬赏 0  发布者:lyeyx8……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现感情破裂欲离婚,当初双方户籍不在河南,结婚时托熟人在当地民政局开具了结婚证,并盖有公章,请问我们的婚姻有效么,如果无效,财产如何分配,我在生育二胎时由于大出血,子宫被切除,是否可以申请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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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5 18:21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5 19:18
属于可撤销的结婚登记,可撤销结婚登记或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4-25 18:57
首先关于婚姻关系来说,你们的婚姻是有效的,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其次,你子宫被切除多久了?是否过了起诉的诉讼时效?如果没过,你可以起诉医院
回复时间: 2014-04-25 19:09
有效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4-25 20:00
有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4-04-25 23:10
孩子一般一人一个,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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