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吴健弘  朱学田  徐荣康  陈宇  
已解决问题

行政许可法

 04-27 17:38  悬赏 50  发布者:wanli1……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吉林 回答:(4)
我2012年卖了个出租车,由于被他欺诈,那时候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起诉认定合同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来认定合同无效,被一审二审判决合同有效判决,二审判决也说了,我们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去行政管理机构过户,最终他能否取得经营权需要行政机关审查,但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后我们去过户了,运管所告诉我们,我的经营权是无偿取得的,不许转让,违反了吉林省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以无偿方式取得的出租汽车运营许可不得转让。以有偿方式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2年以上或者经营者丧失经营能力的,经过批准可以转让。受让方应当符合许可条件。转让后原经营期限不变。
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出租汽车运营许可,并依法给予补偿。在经过我查询,在人大网上找到了行政许可法的法律释义,也明确解释了,以无偿取得的行政许可不许转让,以有偿取得的行政许可可以转让,才知道法院属于错误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解释法律
可是我去二级法院申请在审,被告知以过期限,可是一审法院在发二审判决时候告诉我申请再审是2年,以至我错过了申请再审的机会!可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我找到的人大颁布的行政许可法释义属于不属于新的证据,我原来不知道啊,才知道,不能申请再审该怎么办!请众位律师帮帮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28日 07时18分
答: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自己纠错启动再审程序。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7 18:36
这是可以申请 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8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7 20:34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27 21:43
可以申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浦东新区
人气:149112
上海 徐汇区
人气:365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602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58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