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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过户

江西-萍乡 03-02 11:00  悬赏 20  发布者:zhoux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这里有一个位置比较好的地皮,是县里面安置的。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的:也就是说是因为以前修路占了他家的田,后来县里面就在路旁边补了一个地皮给他,用来建房。到现在为止他的地块还没办理任何手续证件。可我咨询过,他的地皮因为是县里面安置的,所以以后不能办理过户等问题,请问一下确实是有这样的规定吗?假如确实不能办理过户,而我又很想买,有什么妥善的办法吗?
麻烦高手帮我分析一下,有什么妥善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写个转让手续,或者有什么办法过户?
假如写个转让合同,我有没有后顾之忧吗,万一以后为了这个事打官司那就真是滑稽。
或者我把我们的协议合同拿到公证处去公证了,以后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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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0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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