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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河北-廊坊 05-03 14:17  悬赏 0  发布者:黎光花 给我留言  回答:(3)
之前借给老公的朋友3万块钱,写有借条。现已离婚,向该朋友要求还钱,却被告知钱早已还给老公,但却没告诉我,借条也还在我手上,借条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而且我和前夫的经济一直是独立的。请问,我该怎么拿回自己的钱,还可以起诉该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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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3 14:22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03 14:23
可起诉你朋友
回复时间: 2014-05-03 14:35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对方,主张对方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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