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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分割

山东-淄博 05-03 17:49  悬赏 0  发布者:张三李 给我留言  回答:(4)
母亲有一儿一女,母亲要将父亲生前的房产,进行遗产分割,母亲的6分之4赠送给儿子,女儿的6分之1折价给女儿,然后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因女儿担心一旦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就有可能不管母亲了,因为就一套房产,以后甚至母亲无处安身,所以 女儿就是坚决不同意分割过户,想保持现状要等母亲百年以后再说,可是老母亲就是愿意,母亲要起诉,法院是否受理,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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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3 18:25
可以受理的
回复时间: 2014-05-03 18:51
法院受理,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分割遗产。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你母亲的,剩下的一半,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12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院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03 21:14
你好,一般先分割属于你母亲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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