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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户口签到了他家,还有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办,孩子归

陕西-榆林 05-06 08:1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1)
没有结婚证,户口签到了他家,还有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办,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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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06 08:52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两个都归一方抚养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另一方固定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5-06 08:14
可以到法院就孩子抚养问题起诉解决,一般情况是一人抚养一个!
回复时间: 2014-05-06 08:17
属于同居,分开即可。二周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4-05-06 08:17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5-06 08:4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5-06 09:23
各自分看居住即可,孩子的抚养权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氛围、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并且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4-05-06 09:29
你好,孩子的抚养一般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根据实际抚养原则判决,已满十周岁的要征得孩子的意见。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5-06 09:29
没有结婚登记不属于夫妻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5-06 09:31
没有结婚证的话也就不构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只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至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4-05-06 09:33
你好,一般就是一人一个。
回复时间: 2014-05-06 20:12
你好,不存在离婚问题,你们没有登记就不构成婚姻关系,仅仅是同居关系,孩子的好归属问题法院会根据哪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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