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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休假

广东-中山 11-03 10:20  悬赏 0  发布者:WENKAI……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本人于05年9月8日进入公司,现申请于2010年11月15日离职,公司规定满五年有七天年休假,可我打算11月5日开始请年休假七天,公司以我将要离职,还说什么劳动法规定为由不批我年假,而且不休到我离职也不会得到七天年假应有的补尝。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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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03 15:3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11-03 10:24
那就及时与单位领导沟通处理为好。
回复时间: 2010-11-13 14:27
可以通过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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