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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先于对方协商吗?

吉林-吉林 11-03 14:44  悬赏 20  发布者:ykI8104 回答:(1)
通过他人介绍保证不差钱的情况下,我与一私企签订窗户制作安装合同,规定在我施工前期拨付50%工程款,后追加到总造价47万余元。而实际前期拨款20万,合同要求在玻璃安装前再拨付30%工程款。但甲方称无钱,要求垫付施工,如不同意则另换他人。我方不接受垫付施工,书面要求对方支付前期我方垫付工程款7万余元。对方书面告知必须把有些窗户附件都给予甲方,好让甲方委托的其他安装玻璃队伍便于施工。我方没有同意,现在甲方据不支付任何款项。请问大家具体怎么办?当初吹牛的拿了好处的介绍人也躲了,退回了好处不管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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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03 16:22
可以委托律师先于对方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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