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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去世了婆婆不签字房子不能过户到我名下

天津-河西区 05-08 14:10  悬赏 0  发布者:280689…… 给我留言  回答:(15)
我老公去世婆婆不去公证处签字,从我老公去世我的身体也不好,现在没有工作还得抚养孩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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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天津-滨海新区]
  • 于海英律师 VIP
  • 电话:13752441166
  • 92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32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08 18:35
协商不成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08 14:11
不能过户,你婆婆不用放弃的情况下也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5-08 14:21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08 14:44
协商不了,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08 14:55
协商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03
如果是私有房屋建议做遗产继承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20
协商不妥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08 15:41
和你婆婆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5-08 16:30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
回复时间: 2014-05-08 17:21
要做遗产分割的,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08 17:30
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了
我的补充: 2014-05-08 17:32
建议准备材料找律师面议
回复时间: 2014-05-08 18:18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继承配偶的遗产,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4-05-09 10:32
你婆婆也有继承权的,她自然不愿意去公证处签字,把房子过户给你。可以找婆婆协商,补偿给她一定金钱,再过户你名下,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5-12 13:07
您的房子是公产房还是私产,如果是私产房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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