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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问题

广东-汕头 05-09 16:12  悬赏 10  发布者:方正框艺 给我留言  回答:(9)
租期未到,出租方为了提前终止合同在我店面左右立起高于我店面完全阻挡左右视线的广告牌是否侵权?我可否拒绝交租金?是否可以追究出租方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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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14
恶意的行为是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20
属于侵权,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20
可以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你方如果拒交租金,可能导致你方违约。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对方侵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21
如果是恶意的行为那么属于侵权。可以起诉维权,但这与出租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23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中止该行为。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40
已经侵权,你应当提前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1.通知要求拆除。
2.再不拆除,你可以寻求私力救济。
回复时间: 2014-05-09 16:44
收集好证据直接起诉侵权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09 17:09
恶意的行为是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14-05-11 22:01
收集好证据直接起诉侵权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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