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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山东-菏泽 05-11 10:14  悬赏 10  发布者:张清华2 给我留言  回答:(7)
丈夫正常时和妻子在外打工的钱一直有妻子掌控,丈夫婚后由妻子致其患有精神病,丈夫患病后,妻子三年未回家,女儿一直有婆婆抚养,女儿上学时的费用一直有婆婆资助。丈夫患病期间女方未曾探望而且不管不问,女方未出一分钱为丈夫看病,看病的费用一直有男方母亲承担,2011年,女方想与男方离婚,但是男方精神不正常无法正常考虑,还想与女方生活,男方不同意离婚,2014年,男方想与女方离婚,女方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女方应担怎么样赔偿男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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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19
这是不存在赔偿的事由的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28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要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说的遗弃家庭成员,得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律师的司法经验,你所说的情况,法律不会支持你的赔偿要求;
你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以及要求分割女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同时,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我的补充: 2014-05-11 10:29
精神损害不符合法律要求。
追问:

因为女方的遗弃男方的病情更加严重也构不成女方的责任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82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44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15
可以依法起诉离婚,不需要什么赔偿。
追问:

妻子没有对丈夫尽到应有的责任,为什么不赔偿,男方应该得到赔偿

回答:

你可以依法起诉,由法院来裁决。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18
可以让女方分担夫妻共同债务及要求支付一次性经济帮助金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19
无法证明,赔偿无望,只能离婚。
追问:

无法证明什么?是男方的病情还是看病用的费用?

回答:

是形成原因

追问:

患病形成原因吗?女方不应当承担男方看病费用吗?还有女儿的抚养费,女方对男方的扶养吗?

回答:

都应该,但毕竟是一家人,过去了。以前道德谴责。这次离婚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解决。都要好好主张。

追问:

两人已经分居三年在法律上来说已经离婚了吗?

回答:

没有,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才算离婚

追问:

女方应担承担男方看病费用的一半吗

回答:

应该的,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19
这不构成婚姻法的损害赔偿情形,无法赔偿。
追问:

不要赔偿一些精神损失吗?男方看病的费用不应当由妻子承担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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