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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青苗没有按照土地法

广东-佛山 11-04 12:34  悬赏 20  发布者:LiC8467 回答:(2)
违法征地平整合同(约600亩耕田,省国土还没有审批,现已填土,村民无法耕种,征地款项一直没落实到每户村民)      2、村民上访至省国土资源局,有批复,责令明城镇政府停止了一切违法行为      3、有多次到明城镇政府与相关领导的谈话录音!相关领导人还主张我村起诉政府,以为本村村民法盲,语气十分嚣张!失9里人!时间:违法合同产生于2008年4月,至今已填三分二耕地面积已长杂草!村民无法耕种,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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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05 10:39
你们确实可以起诉政府,进行行政诉讼,政府在国土部门未审批时破坏耕地违法征用,建议你们请律师起诉政府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0-11-06 17:16
可以起诉,请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政府承担你村村民土地被占用土地复耕的经济损失。这样的案件可能难办,但是只要诉上去,总有讲理的地方。再就是执行可能遇到阻力,那就让法院执行局和地方政府角力,看法大还是权大!在佛山四区内,我愿意陪同你们和这样的政府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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