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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建设种占地赔偿的一点问题!

山东-滨州 11-04 16:10  悬赏 20  发布者:shiyiz……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来自山东滨州沾化的一个农民,今年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村里把耕地全部收回,说是耕地不给钱了,按照每家人口数(分过地的农口)每人给一栋100平米的楼房,然后地里面的冬枣树、青苗等附着物重新经过估算后给予赔偿,别人家的都是枣树,赔偿没有啥问题,我家主要是种蔬菜大棚为主,村里给我们的赔偿金额是1.5元一平方米,对于这个价格我们觉得无法接受,请问,关于这方面有没有正式一点的明文规定,应该怎么样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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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04 18:11
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回复时间: 2010-11-04 16:40
建议向国土资源局查询补偿标准。
回复时间: 2010-11-05 13:01
征地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补助费:每个需要安置户口的安置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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