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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土地所有权问题

 05-12 19:20  悬赏 0  发布者:qingni……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4)
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分给我们村一块地进行集体耕作,后来公社解散后,生产队长将原耕作土地分块划分给了我们村的每一户人家,当初邻居办理过在村委会办理过土地证明,我们错过了没办成,现在想办理,村委会却不给办理了,可以说现在我们手上什么证件也没有,那是否说明这块地的所有权已经不属于我们家了呢?如果政府征用的话是不是得无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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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13日 09时28分
您好!
土地你家现在实际使用着的,应当按照同样标准予以补偿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详情可来电来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2 19:25
这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7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2 19:48
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5-12 20:20
这是可以要求补偿的,拒绝补偿的,你可以起诉解决。
评论者:qingningxuexue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5-14 18:13
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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