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毕丽荣  朱建宇  吴亮  佟九阳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黄浦区 05-12 19:52  悬赏 0  发布者:arashi……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一个亲戚,61岁了,在一家餐饮公司做一休一,上班时间是9:00至21:30,至今工作了将近八个月,上周被经理说东西不见了是他拿的,但后来发现是东西未到,当时有发生争吵,公司店长与两日前发了一条短信说他工作表现很好,但是让他下一个班不用去上了,已经找了新的阿姨来上班。他没有同意,今天照常去上班但人事过来了,说他属于临时工,没有任何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是没有赔偿吗。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他后来没上班准备去劳动局仲裁,请问可行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2 20:02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回复时间: 2014-05-12 20:02
可要求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4-05-12 21:45
61岁了,不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回复时间: 2014-05-12 22:28
没有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12 23:54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但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5-13 10:11
退休人员,是否有补偿根据双方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5-13 11:33
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可依据劳务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5-13 11:59
可要求加班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河北承德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贵州六盘水
辽宁沈阳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29097
浙江 杭州
人气:103189
江苏 南京
人气:14545
广东 深圳
人气:227243
山东 菏泽
人气:352227
福建 泉州
人气:207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