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宇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婚后财产如何分?

云南-红河 05-13 14:23  悬赏 0  发布者:ynml9h…… 给我留言  回答:(11)
你好,房子产权是集体土地,总面积254平方米,土地是我父母留下的.没结婚前我两共同出资建的两层半,一层面积132平方米,总面积343.95平方米。房子建好就结婚现有一男孩9岁在上小学三年级,现在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给我,我不要她一分的抚养费。我想咨询房子怎样分配好?我想要天井(122平方米)和房子的一半可以吗?法律上允许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24
具体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按份共有
追问:

房产证上共有权人占份额%50

回答:

可以主张分割一半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26
这是属于共同财产来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32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细节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材料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预约。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52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4 08:2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4-05-13 14:30
你好,只要协商一致,法律都是允许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15:00
只要协商达成一致都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5-13 15:12
可以分配一半属于你个人
回复时间: 2014-05-13 16:58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各得50%,但可适当照顾女方。
回复时间: 2014-05-14 14:50
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5-14 20:50
你好,先协商。协商不成,一般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01
浙江 杭州
人气:443827
山东 菏泽
人气:22063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