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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邻里纠纷

 05-14 11:15  悬赏 5  发布者:emily5……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2)
我们都是租户,房东同意卫生间2家用,但是对方就是不让用。我们是4-15号搬进去的,期间对方想各种理由和方法不让用,例如:换卫生间锁、门上装上插销。到5-7号我老公、房东和对方一起协商卫生间的事情。对方还是胡搅蛮缠,坚持不让用,我老公气急了,踢了对方一脚(左侧小肚子)。当时就拿出1000元让其去医院检查。现在他检查了肝脏、肾脏、腹腔、胰脏、脾脏、心脏和髋骨右侧  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他坚持输液3天,看病历单子上是治疗肾方面的,问我们要什么误工费  医疗费  伙食费和打的费,共计3000多元。另外他在4-26到5-10期间是处理交通事故。像这样子,余下的2000多元我们还需要给他吗,明显是讹人呀。我说你把你的病历和发票给我   我要查一下这些费用跟我们有关系吗  他不给  现在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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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5月14日 18时46分
不用理他,他要拿出损失的合法依据才行。
追问:

今天对方又问我们钱的事情,但是拒绝让我们看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关费用凭证。还说如果我们不给他钱,他就到派出所报警处理。如果到了派出所,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应该怎么做好呢。

回答:

伤情不重,不用理他。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安心了不少,以后遇到这种人还是躲着走,花钱还心累。

回答:

不客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4 13:45
协商不成可诉讼
追问:

可否让其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然那些费用怎么知道我踢一脚造成的呢 他该检查的都检查了 没有一点问题。

回答:

可以要求出示处理结果及费用凭证的

追问:

那天我无意看到了他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是15天(4月26号---5月10号)现在他又跟我们要误工费时间(5月7号下午--5月10号)。这样合理吗。

如果确定医疗费与我们无关,是否我们只需出检查费就行了

回答:

需要支付误工费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追问:

这样的话,误工费5月7号-5月10号是双份的了。再说已经给他检查了,一切正常。我们应该只支付检查当天与我们有关的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才合理呀。5月8号至5月10号的费用与我们无关才对呀。

回答: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追问:

关键是检查后,他一切正常,病历单上显示是治疗肾方面的病的,有讹人的意味。这些不合理的费用我们也要承担吗 本来事情是他挑起的......

回答:

医疗机构会有休息期的书面证明。你们仅需在责任范围内承担。对于过分的要求可以拒绝的,协商不成就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谢谢您详细的解答。他没有医疗机构的休息期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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