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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上诉成功吗?

陕西-西安 11-05 21:45  悬赏 25  发布者:永远的引擎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被3个人群殴,造成轻伤害,其中一凶犯潜逃一年后被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判处赔偿我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7978.88元。现该犯正在服刑暂无力赔偿,我起诉另俩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被法院驳回。理由如下:原告的人身损害民事赔偿案件,已生效判决,原告的起诉书重复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一条第五项、第1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迷失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裁定。我要上诉请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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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5 21:52
如果已经处理了 那么就不能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起诉的 一事不两理。
回复时间: 2010-11-06 08:13
   一事不再理是一项法律适用原则,即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不能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你如果再次起诉就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你起诉肯定不会成功,法院还是再次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然申诉是一项民主权利,不是诉讼权利,你可以申诉,是否受理,由法院裁决。

回复时间: 2010-11-06 08:15
你这样起诉却属重复起诉,法院做法正确。如果三个人共同伤害的你,前两个已经赔偿过你,那么你现在可主张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现在鉴于判决已经生效,你觉得不公平,你可提出再审,或别的审判监督程序。
回复时间: 2010-11-08 06:57
一事不得重复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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