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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该退还

 03-04 15:58  悬赏 0  发布者:sspt77……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6)
我的公司在我试用期未满就是把我开了,压了我近三个月的工资,本来说去年年底给发,结果拖到了二月底催了好几次才给打到卡上,由于公司疏忽金额多打了一些,现在公司追着我要,请问我用不用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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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3月04日 16时01分
要退回的,不然就是不当得利,要是数额大而且你据不归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04 16:13
要退回的,属于不当得利
回复时间: 2009-03-04 16:48
应该退回,这是不当得利,数额较大可能还会构成侵占罪。
回复时间: 2009-03-05 13:11
公司已经违法了,依法应当对你进行赔偿。如今,公司主张多打了钱给你,那就应当由他们证明并诉讼。
回复时间: 2009-03-05 18:50
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2倍的工资,公司因为疏忽金额多打了一些,你可以核算一下,把多于2倍的部分退还公司就行。
回复时间: 2009-03-06 16:19
关键是证据,公司的管理完不完善,工资的发放有没有签字等
如果制度完善,对方要求不当得利返还,我觉得你应该归还。
如果制度不完善,你可以认为这些是自己的应得工资,这就属于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就需单位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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