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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11-06 15:15  悬赏 15  发布者:新桥老树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温州 回答:(1)
我母亲今年64岁,在跨护栏横穿马路的情况下,在机动车道上被轿车严重撞伤,导致头骨轻微碎裂,肋骨5根断裂,左侧锁骨断裂,盆骨断裂,右腿断了一根脚筋。现交通部门已发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责任对半但念车撞行人赔偿是四六分。我想请问律师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是怎么样的?还有在以后的赔偿方面像营养费、护理费等是怎么算的。我母亲是农村户口可是在市区生活10来年并在市区买房住下,这个标准是按城市的还是农村算,如果按农村算我现在把户口牵过来可以吗?
问题补充:
我想请问按照这样的责任鉴定是不是算过错都是我母亲了?我只是觉得很奇怪,虽然我母亲是有过错但这样是不是判的太重了,毕竟她人都伤的那么重了。我们能不能再上诉,要求重新鉴定?这样胜算的机率大吗?要上诉的话有什么依据吗?该以什么理由上诉?谢谢很急,三天内就要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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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07日 10时31分
非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一方相撞,加重机动车一方责任,另外可按城市户口计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评论者:黄雅俊 给我留言
时间:2010-11-09 12:36
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15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事宜最好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是否可以改判应视具体案情而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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