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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唯一住房因为欠原告20万法院要强制拍卖,已经归还9万,没有做抵押登记,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山东-滨州 05-17 23:58  悬赏 0  发布者:dcj21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前两年因为高利贷借款20万元,只签订了一个房产证抵押协议,没有去做房产抵押登记,原告到法院起诉我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的小厅长被他们贿赂非常配合他们,前几次就吓唬我说要拍卖我房产,我和他们订立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已经归还9万,就因为第二批还款没有按约定日期归还,他们在没有通知我单位和本人以及家属的情况下在法制报发出了强制拍卖我房产的公告,因为我在外地赚钱,中间回来想到法院说一声临时没钱,才知道了公告的事,我该怎么办,我觉得向执行庭写异议申请是没用的,执行庭的被原告喂饱了,除了这个途径我还能怎么样终止拍卖呢,原来归还了4.7万利息因为没有转款凭据证明,法院不支持,实际上已经归还了13.7万,现在按照判决书上还有12万,他们就要拍卖我的夫妻共有房产,我父母也因为我把住房卖了跟我住,我们一家5口人住在这套房子里,法院这种无视人权的做法我该怎么维权,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或者给我做代理我竟终生感谢13806489266
问题补充:
我的借款媳妇一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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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8 09:53
这是不合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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