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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咨询

山东-泰安 05-20 11:04  悬赏 0  发布者:lt8707……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名职工,单位因审核社保基数未缴纳今年4月和5月份的社保(5月18日已缴纳),在5月4号因病住院,住院费用自己垫付。公司今天把我的报销材料送交到人社局,但是报销费用是打到公司账户上的。我准备5月23日辞职,等报销费用报出来,这些费用是属于公司的还是属于我的,如果公司不给我,是否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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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1 10:13
直接联系社保
回复时间: 2014-05-20 21:10
当然是属于个人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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