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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

陕西 05-20 17:35  悬赏 25  发布者:gzk300……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有一片山林,处于三个村集体交界处,于1992年由村集体承包给我,当时是荒山,我便种植了松树,距今已有22年,松树已成林,期间无人过问。今年,由于修铁路要征用,另一村集体一村民说我占用了他的土地,与我发生争执,说是他的村集体划与他的土地。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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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0 17:42
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20 19:55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0 20:14
建议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确权,发放林业证。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5-21 15:17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个所有权之争由三家村集体协商解决。而种植的松树是你个人通过承包种植的,树木的所有权是你个人,给树木的补偿是属于你个人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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