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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扣押金

广东-佛山 05-22 07:05  悬赏 0  发布者:103526……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入职的时候单位说每人配备笔记本电脑,要求交3000元的押金,工作满一年或者离职的时候退还,现在我申请离职,并且退还电脑,要求单位归还押金的时候,单位以工作未满一年为理由,将我这几个月的社保从3000元押金中扣除,说只归还几百块,并且一直没有退还,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合理吗?我是否可以说单位非法侵占我的财产?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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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2 14:26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22 08:30
要求公司支付押金
回复时间: 2014-05-22 09:01
不合理;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5-22 09:53
不合理,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5-22 10:16
您好,单位行为违法。
回复时间: 2014-05-22 11:01
你好,单位收取押金的做法违法,可以拒绝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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