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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纠纷

广东 05-22 19:28  悬赏 0  发布者:xiao_p……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母生前已经以抽签的形式把屋企分好了,本来父母定好日子抽签的,后来提前了,也没有提前告知一声,导致我和老公都不在场,这样对我们俩很不公平,他们分好后,我一直都有跟两老讲过这件事,但是他们都不理。现以赠与方式登记在各子女的名下。
老人俩已经过世,剩下了一笔钱,我提出:“之前分房子不公平,应对我做出补偿,补偿后剩下的钱大家再平分。”请问我提出的要求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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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2 20:01
大家协商一致
回复时间: 2014-05-22 19:52
可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2 20:19
你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2 20:27
协商一致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5-22 20:41
尽量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2 21:37
你提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财产是父母的,由他们决定给谁。现在的余款属于遗产子女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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