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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问题

浙江-温州 05-22 21:46  悬赏 0  发布者:ben288…… 给我留言  回答:(5)
A和B 交易,B在欠款条子上注明C是收货单位,但落款名字填B自己。现A向B索要款项,B认为只手过手,应该去找C讨要。

请问这里A与B是间接代理还是直接代理?A如果要起诉的话,是将B与C一同追加为被告吗?
问题补充:
落款名字填B,A也是只通过B进行交易,并没有跟C接触过,是否可以认为是一种间接代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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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3 05:24
直接起诉B。
回复时间: 2014-05-23 08:59
可以起诉B
回复时间: 2014-05-22 21:55
向B索要,因为这C也是B指定的收货人,保险起见,可以列BC为被告。
回复时间: 2014-05-22 22:20
看具体合同和书面证据了。然后确定诉讼策略。
回复时间: 2014-05-23 16:59
如有合同看合同约定,如无合同,凭欠款条子及发货单据等可直接起诉B,C仅是B指定的收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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