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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遭意外伤害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重庆 11-09 10:53  悬赏 0  发布者:团坝中学 给我留言  回答:(5)
学生李术刚吃晚饭后在教室用铁丝去戳墙,另一位学生卢亮自己去看戳穿没有,结果卢亮将眼睛凑拢去看,李术刚不小心将卢亮的眼睛致重伤并且有残疾,事发后,学校立即垫付钱送卢亮到重庆西南医院手术治疗。请问律师:该事件是李术刚,卢亮,学校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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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9 11:05
都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1-09 11:0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生损害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当然致害者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受害者有过错,应根据过错程度减轻加害者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1-09 11:15
都有在责任,具体怎么划分责任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0-11-09 12:26
学生有多少岁?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和律师面谈,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时间: 2010-11-09 16:46
要结合学生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分析,但学校及李术刚家长要承担责任是肯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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